私人将可办“镖局”,考验政府监管能力
备受瞩目的《保安条例》已提交国务院审批,并有望在2007年上半年颁布。根据条例草案,私人将被允许参与保安公司经营。
私人将可办保镖公司,笔者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。然而,当前私人保镖如
私人侦探一样,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职业,存在着不少问题。虽然,私人保镖的主要工作是保卫雇主安全,但在名义上通常还打着司机、秘书等旗号,他们的身份至今未能在法律上得到确认。
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,有关部门对私人保镖这一职业既不禁止也不提倡。笔者认为,这是很危险的。其一,富老板为了自身安全,往往会不惜重金用“防卫武器”来武装保镖,这难免引发社会事件;其二,按现行法律,私人保镖的“职业范围”只限在“正当防卫”,但事实上,许多私人保镖都超出了这个范围。
在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中,“富人阶层”的人身安全问题不可回避地显现出来,保镖职业,也迎合了许多富人的要求。但对于这个行业的发展,我们有必要通过制度来规范它。如果目前仍然保持着模棱两可的态度,必然会助长私人保镖市场暗潮涌动,而如果私人保镖泛滥起来,导致产生一系列问题。因此,允许私人开办保镖公司之后,行政机关应出台细则规范管理,以防私人保镖越过法律“红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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